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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网站进行公安备案的通知
尊敬的临沂百思诺网络客户:
您好!接公安机关部门的新通知,为了保护网络信息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凡是接入互联网单位都需要办理公安备案。
请各用户自查是否已办理公安备案手续,如没有申请,请尽快登录公安机关互联网站服务平台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index.do,进行注册并申请公安备案。
公安备案注意事项如下:
1、互联单位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,到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
2、当网站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,请于变更后30日内登录平台提交变更信息,若未按规定要求、时限办理变更手续,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接入商暂停网站接入。
3、当网站不再开办时,请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,向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出注销申请。
4、在办理工信部网站备案或公安部网站备案后,务必将备案号挂于网站下方,否则视为未备案。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百思诺网络的关注与支持!如您有问题或建议,欢迎发送邮箱:kefu bsno.cn联系我们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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